2月6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以下稱“稅委會”)發布公告,調整對原產于美國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
稅委會明確,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關稅的商品,加征稅率調整為5%;已加征5%關稅的商品,加征稅率調整為2.5%。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對美加征關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繼續開展。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8月23日,中方對美方實施第三輪關稅反制,發布兩個公告,對美約750億美元商品分兩批加征10%、5%關稅,對此前暫停加征關稅的美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25%、5%關稅。其中,對750億美元清單一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已于2019年9月1日起實施;對750億美元清單二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以及對美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關稅的措施,原定于2019年12月15日起實施。
2019年12月15日,稅委會已公告,對原定于當日加征關稅的750億美元清單二商品,暫不征收10%、5%關稅,對美汽車及零部件繼續暫停加征關稅。
據悉,2020年1月16日,美方發布公告,自2020年2月14日起,已于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關稅的1200億美元商品,加征關稅由15%調整為7.5%。為緩解經貿摩擦,擴大經貿合作,中方同步調整了有關措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調整,主要取決于中美經貿形勢發展變化。我們希望,與美方一道朝著最終取消全部加征關稅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