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剛剛在福州閉幕的2004年全國煤炭訂貨工作會傳出消息。盡管煤企力爭的每噸電煤上漲15-20元未能實現,但從2004年1月1日起,火電企業買電煤每噸要多付12元。據參加這次訂貨會的...
剛剛在福州閉幕的2004年全國煤炭訂貨工作會傳出消息。盡管煤企力爭的每噸電煤上漲15-20元未能實現,但從2004年1月1日起,火電企業買電煤每噸要多付12元。 據參加這次訂貨會的重慶天府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盛輝介紹,因為此前國家對電價進行了調整,火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0.7分,與會煤企紛紛要求電煤應相應提價,起碼每噸漲15-20元。而電廠高喊此價根本“承受不了”,并聲稱電價的這點上調連煤炭上漲10元都消化不了。因此,為解決這一矛盾。國家發改委一改往年不對煤炭直接定價的慣例。明確提出允許每噸每煤漲價12元。這12元中,除了增值稅外,煤企實際只得到了10元左右的漲價利益。盡管如此,煤炭企業還是因此增加了生產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