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及其余由省級政府核準的汽車投資項目均不再實行核準管理,調整為備案管理。
《規定》主要包括,加強汽車產業投資方向引導,優化燃油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能布局,明確產業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明確禁止建設的燃油汽車投資項目范圍,嚴格新增燃油汽車產能投資項目的準入條件。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提高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的條件,明確對投資主體、技術水平、項目所在區域的要求。加強關鍵零部件等投資項目管理,明確發動機、車用動力電池、燃料電池、車身總成、專用汽車和掛車等投資項目的條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違規項目查處和問責。以及,完善產能監測與預警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合理投資,提升對汽車投資項目管理服務能力。
發改委政策研究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考慮取消汽車投資項目核準,是因為近年來,發改委對汽車產業投資管理政策持續進行調整完善,已大幅度下放投資核準權限。
《規定》出臺前,實施核準管理的汽車投資項目還有3類,分別是:由國務院負責核準的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負責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由省級政府負責核準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規定實行核準的其余項目。
發改委政策研究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汽車產業投資項目核準的初衷是,合理配置生產要素,推動產業集聚高效發展。目前,我國汽車產業布局基本完成,已形成數家大型企業集團主導汽車產業發展的格局,骨干企業自主配置生產要素的能力顯著增強,繼續實施事前核準的必要性明顯降低。與此同時,新一輪產業變革正蓬勃興起,汽車產業發展方式發生深刻變化,市場主體趨于多元,跨界融合特征明顯,需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繼續實施事前核準已難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此外,汽車產業多頭管理問題突出,事前許可繁多,行政效率低下,企業負擔較重,社會反映強烈。取消汽車投資項目核準事項,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開一般制造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又是主動適應新一輪產業變革、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客觀要求,能夠為地方和企業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核準改為備案管理的同時,還將從五方面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一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2017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全年累計總銷量77.7萬輛,同比增長53%,整體技術在過去幾年里也得到極大提升。新政策增加了對新能源車行業新產能落地的條件,這將有助于遏制近來新能源車行業投資項目密集上馬帶來的盲目投資和產能過剩問題,促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